关于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通知
2023-06-01 23:09

为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务,尽力做到“网上办、就近办、一次性办理”,提供高效便捷、普惠均等的公证服务,驻马达加斯加使馆自2023年6月1日起,与国内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合作试点,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方式。

在您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办理指南:

一、适用条件

(一)当事人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

2.在马达加斯加长期居住(指已在马境内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马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

3.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使领馆无法办理、通过马当地公证认证渠道难以解决的,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4.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性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3.当事人之间对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4.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6.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7.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8.当事人拒绝按规定交纳公证费的;

9.其他不适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情形。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妥的《公证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当事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三)当事人有效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委托书”、“声明书”等文书务必在国内公证员面前当场签字并填写日期,否则无效。如国内用文单位要求填写中国身份证号码,需额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如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六)国内公证机关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办程序

(一)当事人自行联系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目前,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的94家公证机构可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并按照公证机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经公证机构审核决定受理后,当事人可通过邮件向使馆递交相关材料并预约商定办理时间。

(二)视频公证当天,当事人应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按约定时间提前抵达使馆,仔细阅读《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并签署《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见附件三)。

(三)当事人须按照约定时间,亲自到使馆办理。在使馆工作人员协助下,当事人根据公证机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提问,在线完成办理,并商定领取公证书方式、办理进度查询等事项

(四)当事人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须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公证书翻译费、申请公证的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使馆不就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收取费用。

(五)公证程序结束后,如公证机构需当事人提交办理公证书面材料等,由我馆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向国内邮寄,当事人需签署《邮寄承诺书》(附件四),邮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六)公证机构收到邮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程序出具公证书。当事人务必全程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七)目前,塔那那利佛中国签证服务中心正筹备开通远程视频公证服务。业务开通后届时当事人可选择到使馆或签证中心办理,签证中心将按相关标准向当事人收取服务费及邮寄费用(此费用不在公证收费标准范围)。

四、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对当事人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因当事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当事人根据邮寄承运部门关于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四)使馆各类公证业务不受影响,将继续按原有要求受理相关申请(详见办理公证须知:http://mg.china-embassy.gov.cn/lsfw/gzrz/202107/t20210713_9124021.htm)。

(五)如当事人阅读完本指南后继续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作当事人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指南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使馆的一切责任。

(六)按照要求,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过程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使馆证件咨询电话:00261-20-2240856(周一、周二、周四9h30-12h,14h30-17h,周三、周五14h30-17h)

咨询邮箱:antananarivo@csm.mfa.gov.cn


驻马达加斯加使馆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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